“政治青蛙”成为14届全国大选后的关键字眼,虽暂时无法决定中央的执政权,但却在几个州政权发挥关键性的作用。其中就导致了沙巴国阵创下了最短命的州政府记录,国阵的慕沙阿曼在与第三势力的立新党合作不到一天,民兴党的沙菲益阿达即获得巫统5名议员跳槽,倒戈支持组希盟沙巴政府。
霹雳州同样出现悬峙议会的窘境,2名同样是来自巫统议员跳槽希盟,成功让希盟执政霹雳州。回顾2009年当时霹雳民联因3名议员跳槽国阵导致民联政府垮台,让人不禁感叹“风水轮流转”,“君子报仇,十年未晚”等名言。
还有希联稳稳执政的柔佛州政府,也有3名巫统的议员跳槽至希联,让希联州政府成功夺得议会三分二的多数议席,成为强势州政府,并在未来可以修改州宪法。这当中还不包括蠢蠢欲动的砂拉越州政府,并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建议立法禁止政治青蛙。
支持禁止政治青蛙一方认为,候选人在A政党的旗帜下胜选,过后却转投B政党,对支持的选民是不公平的。这种论调,是建立在“选党不选人”的基础上,选民选的不仅是代表自己的声音,更是对党的一种信任。
这不是大马政治新鲜事,8、90年代政治跳槽是常规。翻看历史,90年代的沙巴州政府也因为议员跳槽而导致时任首长百林倒台,这是一个长久存在大马政局的问题,尤其是现在政治局势变天,各种通过拉拢议员赢得政权的手段依然是层出不穷。
希盟提出的《反跳槽法案》其实也不是一个新颖的法案,硬性规定如有议员跳槽是必须辞去州议员职,还政于民,说易难行,最主要的问题是违反了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。
话说,吉兰丹州政府曾经在90年代通过了类似的反跳槽法,后来被跳槽至巫统的原任伊党议员诺丁沙列挑战上法庭。最高法院也裁决了这个司法经典案例,即每个人包括议员都拥有结社的自由,议员虽然是人民代议士,但是却不能褫夺他选择政党、组织、社团或公司的权利。吉兰丹州政府的反跳槽法后来也形同虚设及作废了。
目前立法禁止议员跳槽很难获得大部分人的共识及认同,而联邦宪法的争议也会衍生更多朝野政党的纷争,加剧彼此之间的博弈激烈竞争。希盟方面,单是霹雳州的土团党及沙巴的民兴党就肯定是不要反跳槽法的,因为这等于他们的州政权要垮台了。
无论如何,中选的议员基于任何理由跳槽,都是对选民不公平且存有欺骗成分。我们都看不出大选后跳槽的议员,是因为真的认同希联的理念才加入,否则早在大选前就已经为希联出力了,而非在大选后政权转换才来急转弯,这也无可厚非让人联想到这些跳槽议员只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。
长期若任由政治青蛙跳槽风横行,也将助长金钱政治的歪风。选民能做的,就是认清这些政治青蛙的真面目,通过下一轮的选举来教训他们,这也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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