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至国家领导人,下至平民百姓,很喜欢用一句“国情不同”来诠释很多课题。
但是,什么国情不同,大家似乎又各说各的,有说宗教,有说种族,到最后就是没有一个说法。
曾经领教过政府体制内的“国情不同”。
某个年轻政府官员,接获上司指示,处理非法屋搬迁,让路给政府交通发展计划的问题。根据一般惯例,政府会给予“搬迁费”,限定居民在特定期限内搬走,否则政府就会强硬拆除这些非法屋。
这是“纸上谈兵”。实际上,年轻官员在与非法居民交涉后,复杂的问题是难以想象的。
“我家自 60 年代居住在此地,现在一家三代住在这里,我们没有其他家了,你要我们搬等于要我们全家死给你看!”
“要我们走,可以。我要政府赔偿一个房子给我们。”
“神庙的这棵大树下,依附着我们的大神,而大神告诉我,我们不能搬走,会危害整个社区的安全。”
年轻官员又发现,某些群体的居民后来获得了某些“大人物”的插手撑腰,并向居民许下承诺会向政府要求提高赔偿金。其他没有获得撑腰的群体纷纷觉得不公平,鼓噪要求更多,更多的官员需要被派下场安抚及磋商,到最后政府承诺要赔偿现金或/及房屋,闹得轰轰烈烈的事件才告一段落。
遇到这种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”的国情下,你会怎么做?
年轻的官员有次出差邻国新加坡,有机会请教该国的一名年轻部长,如果是新加坡遇到这个问题,他们会怎么做?
新加坡年轻部长很诧异我国如此的处理方式。他举例新加坡在60/70年代处理大批非法屋的经验,在短期内就成功完成艰巨的非法居民及工业发展问题。
“一开始,你们的方向就有误了。搬迁费根本无法起到作用,每个人都会要求不同,要多少才算合理?新加坡的做法就不一样,我们跟非法居民的商讨方式是,如果你不搬迁,是可以的。”
“你说你祖宗住在这里多年了,是吗?你拖欠政府的门牌税、地税就从那个时候算起。60年代计算起的话,政府宽容不计较通货膨胀,每年拖欠的一千几百块就会演变成几万甚至是几十万块。你还了,然后再重新用市价来买回这块土地,这就是你的了!”
两个国家,一海之隔,国情相差十万八千里,效率及结果当然也是一样。那项所谓的政府交通发展计划,从当初闹了个风风雨雨,至今过了6年连个牌匾的影子都没有。
所以,你能想象,为何新加坡在调查瑞意银行涉及1MDB洗黑钱案件上,可以在短期内采取风行雷厉的行动,先后提控涉案人士,有史以来再查封整家银行。该集团银行事后并没有嚎啕大哭指新加坡政府不公平、滥权、独裁、有鬼(或其他更多你可以加之罪的修辞),大批管理层纷纷落马,等候司法审判的来临。新加坡以实际行动,证明他们是不容许非法资金利用该国金融体系来“洗黑钱”。试问,如果你是正大光明做生意,国际公司及机构还可以不对这个国家产生信心?
我要再次强调,这是国情不一样。
(注:本专栏作者未来三年内想要带宝宝出国旅行见识,在此自我阉割部分文,读者谨慎阅读判断益脑,过度诠释伤身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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