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克吐温曾经说过,无知不可怕,最可怕的是把错的事情当作对的,一直错下去。
这种可怕的一知半解,尤其是将政治立场的情绪,反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为自己及身边周围人带来许多的不必要困扰。
举例,许多中毒太深的青年,以身犯险,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,还事后“拍短片拍照片”示威,以为这种反体制的行为就是很“正义”,就是一种爱国爱社会的表现,后果是官非缠身,还遭人吐骂罪有应得。
大选期间去听了几场让你情绪上脑的政治讲座会,好像就会马上提升你对这个国家的政治知识掌握,从此与执法人员对着干,成为救万民于深火中的大英雄。更多时候,我们听到这些平民大英雄发表的,不是理性的政治论述来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,而是鹦鹉学话的谩骂散发各种负面情绪,似乎喊的人那些道理特别站住脚,能打动不少看客的心扉。平民大英雄所有的谩骂目标,不是要你马上离开这个国家就是要你投他喜欢的政客做政府,这种东抄西抄的鹦鹉学话,难道对社会对国家很有建树?
没有人有权力阻止你表现你个人的政治立场。但是搞不清楚“政府”这两个字,就变成很大的问题。
如果你还未忘记中小学读过的书,我们的政府体系是由国家元首、行政机构、立法机构及司法机构组成。此体系理论上来说是三权分立,而政府的成立也是建立在人民主权及代议制原则下。那所谓的“反政府”,是反什么呢?
当友族同胞朋友跟我说,为何你们华裔这么“反政府”时,我会马上斩钉截铁回他,我们华裔不是反政府,而是反纳吉/国阵政府、反林冠英/行动党政府或反阿兹敏/希联政府。
政府的马来文字是 KERAJAAN,是由Raja这个字构成。不谙马来文的华裔同胞脱口而出的“Anti Kerajaan”,其实听在耳里的友族同胞很不是味道,误解成怎么华裔同胞在这里生活还要反国家,反国家元首,而事实上,华裔同胞对国家及元首的敬爱,并不会比友族同胞逊色。
要搞清楚的是,马来西亚政府沿用的是英国西敏寺制度,也就是内阁首长制。国人都能通过选票来更换这些政府的首脑,宪法规定我们必须效忠国家元首,但不是首相、州务大臣或首长。选民是不需要效忠纳吉、林冠英或阿兹敏,因为他们是民选议员,若表现不好,要更换这些领袖,绝对不是叛国罪或民族罪人。如果哪个人跟你说,你要换这些领袖下来你是民族叛徒,可以肯定他不是政党的利益分子,就是彻底的种族主义分子。
大选尘埃落定后,那些政党上脑的言论,继续盘旋在你心里是你家的事,但是如果因此而表现在对待政府体制上如执法人员或官员的身上,这就是国家的事,你也必须为自己的犯法付出相对的代价。
社会生存必须遵守法则,警察开我罚单,我也很失望。但是你要明白,生活是有很多的限制,有很多的失望,不能因为你的个人情绪而影响了国家及社会的正常运作。这就是社会,为了共同在社会里生存,每个人都需要遵守,每个人都必须分清楚政府体系、政府体制与政治政党。
如果还搞不清楚,小心下次你拥护的政客,就会利用这弱点,套个“叛国罪”或“叛徒”在你头上,给你封建制式的游街示众,到时你才惊觉,怎么大家都把可更换的领袖变成神,到时没有人会可怜你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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