龟蛋、电子烟及失序的国度


一盘摆在桌子上的海龟蛋大餐照片引起争议,食客不是一般的路人甲乙丙丁,而是国家行政机构下,万人之上的部长依斯迈沙比利。

法律清楚列明,在“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”下,任何拥有受保护动物或食物都是一项罪行,一旦罪成可罚款高达5万零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。海龟及海龟蛋都不是一般的牛羊鸡鸭的家禽,属于国家受保护动物,这个逻辑稍微有点头脑的,都可以分辨出来。

部长后来的解释有很多的想像空间,对日后被人赃并获的普通百姓,有了很大的启发及参考空间。

“我是被邀请吃饭,海龟蛋这道菜不是我点的。”

在同样的法律辩护逻辑下,日后有任何人赃并获的情况下,我可以想像的例子有:“我是被邀请进房间睡觉的,偷情并不是我要求的”、“我是被邀请打牌的,赌钱并不是我要的”、“我是被邀请吃饭的,桌上的摇头丸不是我的”。

部长也解释说自己也不太了解法律。在这里也要提醒他一下,“共犯”或“知情不报”,在我国的法律下,其实也是一种罪行。沙巴州政府回应“野生动物局正在开档调查”,后续的法律行动有待分解。

这名部长看起来好像也还真的没有什么法律认识,转移话题针对电子烟的课题立即就化身为民族英雄。部长的言论针对最近执法的卫生部,逻辑是禁电子烟会影响到许多年轻马来商人的生计。

恳请部长或他身边有任何人,向他展示“1952年毒品销售法令”及“1984年毒品控制及化妆品管制法令”,里面清楚列明了任何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销售产品,必须拥有执照的药剂店或医护人员才能销售。读下书,讲话可以让你变聪明。

我们的国家不是没有法律,独立的时候继承了英国较完善的法律体制,管制社会每个人可以或不可以做的事情。

有了法律,从国家、政府、政治领袖、商界人士到平民百姓,任何人都在法律之下,这个体制称为法治(rule of law)。这不算是最完美,但全球至今仍然在通用的法治原则,把人类从拳头决定一切的野蛮时代,转变为依法行事的文明社会。

对于普通平民百姓来说,法律似乎是很遥远的东西,或者是法官及律师们的事情。其实法律就在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,一个遵从法治精神的国家,不管是政府或执政者都无法超越法律及受到法律的限制。

悲哀的是,一粒粒的海龟蛋及一支支的电子烟,曝露了我国有多少人视法律无一物。公开犯法买卖受保护野生动物不在话下,有民间团体去警察局报案还公开威胁政府若禁止电子烟,政党会损失百万张选民的票。

这令人想起周星驰电影《功夫》开头,客串鳄鱼帮老大的冯小刚导演在警察局内狂殴数名警察,一句“还有谁”的气势震慑了所有人。冯导的经典对白是指着他戏里的姘头,“这么漂亮的女人,就因为在地上吐了一口口水,就被你们给抓到这,还有王法,还有法律吗......”

我们对戏里的对白捧腹大笑,但戏外的我们却对这个日益失序及“鳄鱼帮”化的国度感到忧心重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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